为培养合格人才,创建优良校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级”评选活动。
一、评选标准备
(一)“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专业思想巩固,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等活动。
4、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
5、“三好学生”评选可参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学年总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0%,且素质综合测评分达优秀。
6、“三好学生”评选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名额不超过班级人数5%进行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
1、任职满一学年的各班级、学生会、团委、宿管的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表率作用。
(2)模范执行《江苏省大学生行为准则》、《江苏省大学生文明公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3、学习方面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2)在评选年度内,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两学期学业考核成绩均应保持在班级前25%,系部优秀学生干部两学期学业成绩均应保持在班级前35%。
4、工作方面
(1)热爱学生工作,敢于负责和管理,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从分工,工作主动,有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2)作风民主,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任劳任怨,以身作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生干部年度测评为优良。(三)“优秀毕业生”的主要标准:
1、评选对象为我校当年正常毕业生。
2、在校期间素质综合测评达到优秀。
3、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法纪意识强,遵章守纪,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旷课现象;
5、学习勤奋,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6、三年制学生要求在校期间两次以上获得院级荣誉称号,五年制学生曾获得院级以上荣誉称号至少三次。
7、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标(残疾学生除外);
8、毕业实习、毕业考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9、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10、在申、还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诚实守信者;11、在实习或实践过程中学生受到用人单位表彰。(四)“先进班级”的主要标准:
1、采用量化积分制,按得分高低取前数名为“先进班级”颁发奖状、奖金。
2、考核内容分宿舍管理;班风建设:精神文明、道德风尚;体育运动、卫生、文化娱乐;综合印象及其他等六项。每项各20分,总分为120分。
3、宿舍管理根据平时的检查情况,优良率百分之百,其中优秀率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得满分;良好率占百分之五十的,得15分;优良率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百的,得10分:其他10分以下,其中差超过百分之十的,该项不得分,如果宿舍有重大事
则 件的,比如偷窃,人为损坏公物,一次从总分中扣除一至五分。
4、班风建设主要考核班级的上课秩序,早晚自修情况,(出勤、纪律)班级的稳定程度,学习风气。学年终了,主要由除辅导员之外的任课老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和平时的考查情况确定分值。
5、精神文明、道德风尚主要考核班级的精神风貌。班级或个人有重要好人好事事迹的,每次根据情况得1-5分,反之有违反校纪校规和重大劣迹的影响政级或学校声誉的,一次扣1-5分,基础分为20分,扣完为止,得分在20分以上相加,既没有重要先进事迹,也没有劣迹,该项得基础分。
6、早操主要考查出勤情况、做操秩序和认真态度,主要根据院学生会每天考勤,结合体育老师的评定,其中考勤占10分,教师评定占10分,缺勤情况(特殊情况请假的除外)一学年不超过十人次的得十分,学年缺勤超过五十人次的,则该项不得分,教师评定根据优良中差的比例确定分值。
7、体育运动、卫生、文化娱乐方面。体育主要根据学校66各项运动比赛情况确定分值(占6分),卫生主要根据平时包干区和班级卫生的检查情况确定分值(占8分),文化娱乐主要根据各班平时组织的健康文娱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文娱活动情况确定分值(占6分)。
8、综合印象及其他主要根据学年终了,学校各主要部门及校领导对班级的总体印象来确定分值,其中优秀得20分,良好得15分,中得10分,差得1-5分。
9、学生因违纪而受处分的,每人每次从总分扣除1-5分。
二、评选方法
1、做好思想发动。评选之前,各系要针对本系特点,认真研究、细心部署,做好动员,使大家统一认识人,端正态度,认真总结学习和工作情况,发扬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做好个人小结、班级小结和综合测评。
“三好学生”评选由辅导员组织评选,名单确定后,经系部审查,报学校批准。
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在学生干部工作自我小结的基础上由所在班级民主评选、班、团支委、辅导员复议,经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法初审确定后,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审批。系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由系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召集联席会议讨论评选,征求各班级辅导员及有关任课教师意见,经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初审确定后,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审批。学生干部主管部门须在每学期开学初将学生干部名单及其任职时间,担任职务情况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备案。校级学生组织中“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所在学生组织评选,经学生干部主管部门初审并征求学生干部所在系部的意见后,报学工处学生科审批。
3、评选名额
“三好生”一般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优秀学生干部”在全体学生干部中产生,校、系级优秀学生干部在校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为全校总人数的1%,系、班“优秀学生干部”为全系总人数2%;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按班级人数10:1进行评选;“先进班级体”一般不超过参评班级的10%。
4、评选结束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奖励办法
“三好生”由学校发奖状、奖品。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分别授予校、系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学校行文予以表彰。
“优秀毕业生”,对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学校颁发“明达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在网上向社会发布“优秀毕业生”的个人信息。
“先进班级”,由学校发奖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一)“三好生”
1、本学年内受到过校、系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本学年内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3、本学年内有不参加政治学习、党团活动现象者。
4、男女交往不得体或造成不良影响者。
5、所在宿舍为学期不达标宿舍。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本学年内有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党团活动者;
2、男女交往不得体,造成不良影响者;
3、所承担的工作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4、所在宿舍被列为学期不达标宿舍者;
5、工作中不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者;
6、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者。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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