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规定

发布时间: 2024-01-16 20:27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让学生充分利用晚自习时间,提高学生晚自习的效率,使我院学生晚自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使广大同学能够普遍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晚自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上晚自习的时间根据学院作息时间安排。

  二、凡是晚自习期间,不能迟到、早退,不能在晚自习时间打闹和喧哗,打手机和发手机短信,吃东西,应自觉维护晚自习纪律。

  三、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晚自习者,须向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将假条交由班长以备检查;凡无故不上晚自习,视为旷课,一个晚上缺席视为旷课2学时。

  四、学生晚自习可在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等学习场所学习,外出自习同学必须填写《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晚自习学生学习去向登记表》,本表格每日晚自习结束后交各系值班负责人处,第二天统一交学生工作处。

  五、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各学习场所,不得迟到,晚自习时间内不得在校内外闲逛;不能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或无故滞留宿舍。

  六、任何组织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占用学生晚自习时间,如有特殊原因需利用晚自习,须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七、要求全体同学能自觉遵守本规定,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凡违反上晚自习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本学年年终评优资格,并不能享受特困补助及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668号

电话:0515-82314618

邮编:2243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5/16 08: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