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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信息传媒与艺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拟推荐23级三专计网1班李婷婷、23级三专无应2班李浩城获得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2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11月7日。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联系电话:1734836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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