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1-16 18:46

  为使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增强评价学生在校表现的客观性,真正有效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定本办法。

  综合测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法,每学期结束进行总评积分,其结果作为评定大学生操行等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项先进的直接依据。积分低于60分者,操作等为差;60-69分为中;70-85分为良;85分以上者为优。凡操作等级为良好及其以上者,才有资格参加奖学金和其他奖项的评比。

  一、综合测评计分标准

  (一)政治素质(25分)

  表1

  (二)文体素质(50分)

  表2

  表3

  (三)生活卫生(25分)

  表4

  说明:

  以上所列为各项最高分值。

  减分项目可以累计,不保底(表5)。

  表5

  二、综合测评实施步骤

  1、辅导员为综合测评工作的负责人,班级成立由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考评小组,进行综合测评的具体实施。

  2、考评小组每汇总一次综合测评结果,在全班公布,接受监督。辅导员(班主任)定期听取学生意见,了解考评小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不定期对班级综合测评情况进行抽查、通报。4、学期结束,班级及时进行综合测评积分汇总,以作为各项奖惩依据。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海通镇通海路3号

电话:0515-82314618

邮编:2243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3/16 16:16:56